前段时间,一则大案爆发出来,几名少年因为没钱去网吧,绑架杀害了一名有钱的同学,后来被抓,在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在听到法院判决时,4名少年竟然相视一笑,庆幸自己逃过了死刑。
前几天,《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新闻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一名初中男生脱光了一名女同学的衣服,暴力地用刀将她的身体多处划伤,所幸,凶徒当晚就被警方迅速抓获。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凶徒很快被释放,派出所表示,他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撤案原因,是对方未满14周岁。
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次。
3月30日,湖北孝感的初二女生小静,放学后回到家楼下。被躲藏在楼道里的同学黄某,持刀抢钱。
在尖刀的胁迫下,小静被迫脱光衣服搜身,反抗过程中脖子、手臂和腿上都被男同学划伤。整个施暴过程长达1个多小时。
母亲赵女士哭诉,事件之后,活泼的女儿变得沉默寡言,短短10多天消瘦了10斤。如花似玉的女儿被人如此欺辱、全身刀伤,父母既心痛又愤怒。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不想凶手得到法律的严惩。
然而,行凶的黄某出生于2004年9月,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警方对案件予以不起诉。
一边是被害者备受屈辱、无法伸张;另一边是小暴徒无罪脱身、逍遥法外。这巨大的反差,不仅父母难以接受,也让众多网友忿忿不平。
这早已不是个例。未成年人犯罪因不足年龄释放的案件了。还稚气未脱的孩子,为什么会变成心狠手辣的暴徒?未满14周岁作恶就可无罪释放,对孩子又意味着什么?
01
无知冲动,烧伤老师
2016年6月,金川县一名13岁的少年小金,仅仅为了抢路人的手机,竟将一瓶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一名女教师,并掏出打火机点燃,熊熊火焰瞬间把老师全身吞噬。
经医院抢救,年轻的女教师终于捡回一条命,但属于“特重度烧伤”。她的手被烧得像黑炭一般,大部分的手指也坏死,要截指。
而未满14岁的小金,依照法律,犯案次日就被放回家。忙于工作的父亲没时间在家看着孩子,只能用铁链将儿子锁在家里,怕他再出去闯祸。
事后,《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小金,“你当时这么做,有没有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小金说:“没有,自己犯浑,想不起当时怎么回事了。我很后悔,也特别害怕,怕读不到书了。”
年幼的孩子容易冲动,做事不经过思考,也很无知,意识不到行为后果。他根本不知道的一件事是,犯了错误,即使被放回家,也必会在其他地方付出代价。
02
缺乏敬畏,残害生命
2016年7月,广西岑溪一名13岁男孩沈某,离家出走,靠偷东西过日子。见到村中有三姐弟在玩耍,便哄骗他们到偏僻之处,想威逼小孩讲出家里藏钱的位置。
沈某未得逞,害怕事情败露,便萌生杀人念头,残忍地用石头和刀将这三姐弟击打致死,并把尸体抛进废弃水井。
孩子分别只有4岁、7岁和8岁。他们的父亲黄先生难以接受,已经60岁的他,一天之内竟痛失3名亲生骨肉。经过警方追捕,逃跑的沈某落网,但由于未满14岁,不具刑事责任能力,被收容教养。
每个孩子的心中都藏着一个恶魔,小时候用开水烫蚂蚁、踢打小猫、玩死昆虫。没有得到约束和教化,会让孩子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更容易释放恶的天性。
03
有免死金牌,钻法律空子
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发生3名中小学生劫杀女教师的恶性案件。3个小孩在学校小卖部偷零食时,被老师发现。
由于害怕老师报警,13岁的小星向2个同伴建议“杀死她,顺便把她的钱抢走”。看到小伙伴犹豫不决的样子,小星还怂恿他们:“我们还小,杀人不犯法。”
北京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绑架杀人案。4名少年因没钱去网吧,其中一人提议说:“我们可以做个大案,反正我们都不到18岁,法律不能判死刑。”
于是他们绑架16岁同学,勒索150万,还将其残忍杀害。破案后4少年相继抓获,最终2个17岁少年被判无期,16岁少年被判15年,15岁少年被判3年。
听到判决后,4个少年竟相视而笑,果然,没一个判死刑。
因为有“未成年”的身份,所以就明目张胆作为免死金牌,甚至认为“犯罪要趁早”,钻的就是法律的空子。
04
纵容之下,是一次又一次犯罪
儿童即使犯法,也以收容教育为主,多数从轻处罚甚至免责。没有约束的保护,等同于纵容和包庇,甚至这种保护有可能起到反作用,让不足龄的未成年人作恶更加有恃无恐。
广西人韦某,曾于2010年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时只有13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时隔仅一年,韦某持刀重伤一名小女孩,虽被判6年但得到减刑。2016年,早已释放的韦某,毫无悔意,又残忍杀害了广州一名11岁的女童。
短短6年,同一个少年连续犯下3桩重案。从初犯到惯犯,最终成了杀人犯。13岁时,法律没有及时惩治罪恶;19岁时,罪恶又会将魔爪伸向又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据北京的检察机关统计,在学校,违法犯罪的孩子劝退率在60%。由于劝退后大部分孩子无法上学,家长也无暇看管,这样下去,他们的重复犯罪率就会越高。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认为,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别觉得现在还是个小坏蛋,将来就有很可能是个大魔鬼。
05
谁来保护受伤害的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不满14岁,杀人放火都不被判刑。
“法律保护未成年行凶者,谁来保护我未成年受伤害的女儿?”
文章开头一案中,小静的母亲发出了所有受害者家属的心声。
有人怒斥,《未成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同样是未成年人,当受害者的利益和加害者冲突时,保障加害者的权益,无疑让受害者寒了心。
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生提出建议,修改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
也有律师提出其他意见。律师平骧认为,英美法系中,“恶意补足年龄”的经验值得借鉴。
意思是,如果能够证明,儿童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且罪行十分恶劣的情况下,可以判定未满一定年龄的儿童,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是未成年人,两边都是人权,更应该保护的,是那些无辜受害的孩子。
06
只是个孩子,才更要管教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多半是因为父母认为他“只是个孩子”,于是放养宠溺、缺乏管束。如果家长不懂得好好教育孩子,教他辨别是非、遵守规则,社会定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
(1)给孩子敬畏教育
对孩子教育的第一点,就是敬畏。敬,是教孩子要做什么,发自内心地尊重;畏,是教孩子不能做什么,警示孩子的不良行为。只有孩子有了敬畏的意识,才会遏制天生的野性,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
(2)说清规则
如果真的要惩罚孩子,要让孩子明白,我为什么惩罚你。说清楚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如果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就会受到惩罚。
这样孩子下次遇到同样的事情时,心里就会有一道防线:这个事情不能做。
(3)底线不能跨越
最重要的一点,是父母要用自己的权威,帮孩子树立一套健康、完整的行为道德体系,与社会保持一致。让孩子明白,有些底线你坚决不能跨越,某些错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4)越小管,越好管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她曾说:“犯罪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于人的早期。”
6岁之前一定要说“不”
李玫瑾教授说——
6岁之前性格养成,如果有些问题没解决,后边家长就管不了了。
第一个,就是克制任性,6岁之前说“不”,非常重要。
比如说,一个3、4岁的孩子和家长闹,爸妈应该说,今天这事儿不行就是不行。
这孩子闹吧,他能怎么闹?大不了在地下打滚。
但是等到他十三四岁了,家长突然跟他说——
你都这么大了,你得听话了,好好学习,我不给你钱了,你不能去网吧玩了。
孩子还会和家长闹,但他有好几种途径了——离家出走,跳楼自杀或者服毒自杀。
这么点大的孩子,他怎么会知道自杀呢?
因为在他的眼里,家长的爱是没有限制的,他已经学会了用家长的“爱”,来威胁家长,只是他不知道死的含义。
所以,6岁之前说“不”,是给孩子一个最早的训练。
我们知道,孩子2岁之前,还不太会说话,觉得难受了、痛苦了都是靠哭来表达。
但3-5岁开始,孩子的哭声就有目的性了:我要这个东西,你不给我,我就哭。
这个目的性一开始出现,家长就要抓住孩子的一件事对他训练,什么事呢?
就是他提这要求不合理,他要的这东西不能给他。
比如他要买小汽车,买了家里无数了他还要买。在商店开始闹起来,说我就要这小汽车。
家长说你家里那个跟这个差不多,不买了吧,孩子就开始哭闹,说不行,我就要,我不走。
遇到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对孩子做一个“克制任性”的训练。
第一步:
直接抱回家;当场不要打也不要骂,任孩子哭不要管。
第二步:
回家后抱到卧室里,一对一,不管谁来管,一个人管就够了,把门一关,其他人不要来劝来干涉。
第三步:记住四个“不要”
不要骂孩子,言传身教很重要,要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不要打孩子,大人打小孩,这不公平;
不要说教,孩子哭闹时,你说什么对他都是噪音,你越说他越闹;
不要走开,他就是闹给你看的,所以你一定要看着他闹。
所以,家长就把门一关,往孩子跟前一坐,表明姿态——
“今天这事说不行就是不行,你哭吧,你闹吧”。
孩子当然会接着哭啊闹啊——
这时候就算孩子脑袋磕到床角上,你都不要管,他知道疼,肯定不会再磕了。
等孩子哭到精疲力尽的时候,你给点爱,拿热水给擦把脸,因为孩子哭到那程度,也很难受了,给他擦一把。
擦完以后孩子会想,你是不是回心转意了?
这时候你一定要把毛巾往旁边一放,跟上一句话:还哭吗?要哭接着哭。
你看,你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你只是以这种方式告诉他——
如果你闹起来没道理,我不心疼,我也不让步,你就闹吧。
这一次他就会知道了,闹是没有用的,孩子越小管,越好管。
给孩子留条交流的路
当然,也不能让孩子太压抑了,孩子不闹了以后,你要跟他说——
“以后有什么事儿,你能不能跟我好好说。如果你能说服我,我也许会考虑你的要求。”
孩子可能会和你说,“我想要那辆小汽车”。
你就问他,“那这辆小汽车,和家里的有什么区别呀?你能跟我说说吗?”
注意,这是鼓励孩子和你交流。
交流有一个原则,记住“三比一”——
就是孩子提出三次要求,满足他一次,让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要每次都给他。
所以,这样就建立了你和孩子间一个好的关系——
1.你明确说不行的事,他不闹了。
2.如果他真的想坚持,他会跟你商量。
有了这个基础,到了青春期,你们俩的关系就好处了。
让孩子“管别人”
现在孩子学习压力很大——
一直到高中学习压力都很大,所以家长一般不给孩子增加任何负担。
家长觉得,孩子只要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就行,其他不用管。
所以有些孩子到高中,甚至大学,都不用为父母亲,去负责任何事情。
因此,孩子只要管好自己就行,那么管好自己,一旦他考上大学——
他就会觉得是凭自己的努力考上的,跟父母没关系,也就是自私。
所以孩子自私养成的原因,就是家里什么事都让他只管自己,别人不用管。
其实,应该让孩子管别人,比如孩子五岁左右,能跟家长一起坐在饭桌上吃饭了。
这时候家长可以给孩子立下一个规矩——家长不动筷子,你就不能先吃饭。
这个事很简单,但非常有效。
孩子一般放学了,四五点他就开始饿了。
可是家长吃饭一般在六点前后;所以很多老人心疼,觉得孩子饿了,先吃吧。
其实,晚吃这一个小时,孩子饿不坏,虽然饿下来确实挺难受的。
但是我们知道,人生最基本的痛苦,就是饥饿,而孩子以后走向社会,走向人生的话,他的痛苦会更多。
让孩子去体会,因为人只有自己经历了痛苦,才能体会别人的痛苦。
我们成年人都知道,你自己经历了某些痛苦,当别人再有这样的事情,你马上就能体谅别人,孩子也一样。
要让孩子在这种小小的痛苦面前,知道别人跟他一样——
而且我们是一个家,我们是一个整体,所以要有“别人”的意识。
让孩子“管别人”,是防止孩子自私的一种途径。
让孩子经历点挫折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对孩子进行挫折训练十分重要。
很多大学生,读到硕士、博士了,因为论文推迟答辩,或者失恋,就从楼上跳下去了。
他们忍受挫折的忍耐力太弱了——
其实这跟意志力相关,而意志力的培养,不是靠智力培养出来的,而是靠体力培养出来的。
所以孩子小的时候,要让他适当吃一点体力之苦。人只有忍受过体力之苦,才会承受住生活之难。
如果体力训练做不到,家长也可以让孩子学习游泳。
学游泳也要趁早,七八岁甚至五六岁都行,送到游泳池,教练会说你们家长都出去吧,你们在这儿孩子学不了。
为什么呢?因为接下来,教练会拿着杆子把孩子都轰到泳池里,甚至是把孩子抱起来扔到泳池中。
孩子到水里使劲扑腾啊!其实,在教练的看护下,孩子都好好的。
但第一天接孩子的时候,你一定要问孩子一个问题:“第一次下水,你什么感觉?”
孩子一定会说,“吓死我了,我喝了好几口水”……
家长继续问:“那后来怎么样了?好好地上来了对吧?!”
你就告诉孩子,以后长大了,一辈子都要记住这感受——
遇到挫折的时候,可能也觉得自己都快死了,但只要肯扑腾、肯努力,就一定死不了。
以后他再遇到这个挫折,你就给他讲这个道理,他肯定忘不了。
以上这些训练,都要在孩子12岁之前做。
有家长说,树大自然直,孩子大了自然懂事,孩子那么小,你不要去管他。
不是的,如果孩子12岁之前你没管他,从14岁开始管,是根本管不了的。
孩子是一张白纸,小时候有什么样的教育,长大就会有怎样的成长轨迹。祝愿每个孩子,都能成长为天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