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EMBA违规办学案,引发了南开大学的大“地震”。据记者调查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显示,该校在EMBA办学中违规办学问题严重、逐利倾向严重,而涉及其中的多位校级领导、学院领导轻则受到党纪、行政处分,重则被免职。而因违规办学,该校EMBA招生权也被撤销。
多年来,一说起EMBA教育,“乱象”“不规范”等都是绕不过去的关键词。但此次违规办学引发如此大的“内部震动”,确属少见。
EMBA教育,究竟藏着多少问题和隐患?它的规范与健康有序发展,又需要怎样的内外部力量协同发力?
1.起步晚但发展速度惊人
EMBA,是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的英语缩写,设立的目的是培养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1943年起源于美国芝加哥大学管理学院的EMBA,于2002年正式在中国落地。这一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30所高等院校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次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开展EMBA教育项目。
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32所高校为新增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由此,我国具有开办EMBA教育项目资格的院校达到64所。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EMBA教育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国家赋予培养院校在招生、录取和培养方式上较大的自主权,使EMBA教育基本上与市场的实际需求接轨。
总体来看,中国EMBA教育虽起步较晚,但在过去10多年中有着惊人的发展速度——2017年英国《金融时报》全球EMBA项目百强榜单排名显示,中国EMBA或中外合办EMBA课程占据17个席位,其中前三名均为中外合作办学EMBA项目。
2.违规招生不断 整治措施频出
虽成就斐然,但由于其办学模式的特殊性,国内EMBA教育乱象不绝。
记者梳理发现,2005年至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对首批30所试办EMBA教育的院校进行了EMBA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发现“一些学校对EMBA教育项目缺乏整体设计,在办学理念、课程及教学环节设置、管理制度及执行之间有脱节现象”。
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学位办2007年12月转发了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EMBA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对EMBA教育的管理体制、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论文撰写指导和答辩、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对中山大学等10所高校在2007年、2008年EMBA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解决,否则将停止EMBA招生授权。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EMBA项目位列其中。
而堪称“史上力度最大的EMBA整顿行动”发生在2016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EMBA将纳入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划线、各学校按需调整录取。
“这有效规范了EMBA的管理,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高校违规招生。”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吴合文说。
3.个体牟利失控 行业监管不力
EMBA教育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高校提供学历教育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学历教育受制于学费标准限价,但高校的投入主要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因此对学校来说,全日制学历教育一直处于收入低于支出的不平衡状态。”吴合文分析指出,包含EMBA在内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定价机制、授课模式、管理方式等都相对灵活,高校操作的空间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衡全校办学收支的作用。很多高校通过举办EMBA获得经济利益,EMBA也因此成为高校市场化办学问题最突出的领域。
吴合文坦陈,在EMBA的长期办学过程中,高校内部已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利益团体,包括校内相关管理人员、部分核心授课教师、合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等。他们将EMBA作为个体获取经济利益的渠道,通过较为隐蔽的违规招生、降低教学质量、隐形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获利。虽然文件规定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收支两条线”,但实际上多数学校依然采取分成的做法,学校收取少部分管理费,多数费用依然被部分管理者内部分配了。“在制度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高校出现的违规办学,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制度不完善;另一种就是为了牟取个体经济利益,EMBA的相关人员在管理中出现违规招生、贪污腐败、管理混乱等行为。”吴合文因此强调,归根结底在于经济利益。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洪成文则指出,行业监管不力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MBA(工商管理硕士)也罢,EMBA也罢,至少应该在政府监管外,有一个行业质量监管机构,比如在美国,就有一个认证理事会的机构。能否有资格招生,文凭有没有价值,招生和培养过程有没有问题,是培养单位自律和行业认证的责任。”
而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高校没有颁发学位证书的完整权利,我国包括EMBA教育项目在内的学位,实际上是由政府负责。高校作为既没有完全权利,也不负完全责任的委托方,在学历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所受到的惩治远小于其可以获得的利益”。
4.建立健全EMBA评估制度
如何真正遏制EMBA乱象?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认为,调整、改善EMBA监管机制势在必行。“要给予监督者更好更完善的保障体系,降低监督者的成本以及风险。同时,在出台更加具体、细致、严格规定的基础上,整合政府、民间以及行业力量,共同对EMBA办学管理进行监管。”
吴合文特别强调,进一步规范高校EMBA,首先要建立健全EMBA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的EMBA评估,而不能仅仅依靠教学指导委员会。“最好由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同时加强EMBA办学资质的动态调整,对于办学质量差的及时予以惩罚,对于违规办学实行一票否决。”
“当然,也要杜绝EMBA的利益部门化。”吴合文指出,举办EMBA的机构不能将获取的经济利益以各种津贴补贴的形式发放,除了留下基本的运行经费,多数经费应该投入到相关学院的办学条件改善和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
储朝晖认为,最根本的是要变革“学位的管理制度”,“学历学位的认证更加规范,就要让权力和责任的主体更加明确,厘清高校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将学历学位的责任落实到高校。”
“规范管理是一个长期工程。遏制EMBA乱象的关键还是要形成学位质量保障的系统工程。”洪成文说,“政府有政策,行业有行规,学校学位价值有区别。因此,整顿是一方面,引导却是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我认为,一个EMBA招生培养可以做,以及不可以做的清单,到了出台的时候了。”